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项目实际情况,分析确定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提出监测点布局,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进行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针对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编写该规划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前期综合性咨询服务是指在投资立项决策阶段或项目开工前的前期工作阶段,为政府、企业等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一揽子综合咨询服务,包括制订项目推进实施计划,协助做好项目统筹调度;协助开展项目招标投标、设计管理及专项研究,组织完成项目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专项论证报告,协助办理立项批复(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项目核准批复等)及前期相关手续。
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年度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相关政策,做好项目辅助申报服务;对企业在施项目的建设流程、投融资方案、建设运营模式等提出咨询意见及风险防范建议;围绕企业在施项目建设和运行,提供合规建设、运行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咨询意见;提供政策和工程等领域相关内容培训等内容。
根据委托项目所在地段的现状和规划土地使用情况、目前的开发状况及项目所在地段地区道路交通状况,分析项目建成后将会产生与吸引的交通流的交通特性,新产生交通流对附近道路已有的交通运行及周围环境所产生的影响,通过协调局部土地使用与建设的关系,提出改善交通的措施与项目建设交通影响的评价意见。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土地整理储备阶段,对特定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水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明确区域内水要素指标的管控和服务保障要求,促进区域规划、建设与水要素相协调。
通过分门别类梳理各方意见和情况,客观全面地对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论证,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全面的深入研究,查找社会稳定风险点,预测预判风险类型、风险引发原因及发生概率,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把可能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决策之前,以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更好地确保重大决策顺利实施。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社会访谈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对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相关内容,对项目前期决策审批、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行(或运营)、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利用效率、环境影响、可持续能力、项目目标等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
2.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和企业内外部访谈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对照项目的立项报告、政府审批文件、财务报表和专项评价报告等相关内容,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效果效益、管理者业绩、环境及社会影响和可持续性等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按照《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SJ/T 11463-2013)、《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DB11/T 1010-2013)的要求,对软件定制开发费用进行测算和评估。
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和标准化、项目立项技术咨询支持和专业性审查、项目实施监督和评价、信息化发展水平阶段性的评价、其他约定的管理性、事务性工作。
从道路使用者的角度,对道路设施、交通环境进行交通安全影响的分析和评价。目前政策要求,有相关市政管线穿越城市道路及公路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工前、工后交通安全评价;公路交通安全评价是公路建设、管理的基本程序,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项目应实施公路安全评价(V85)。服务内容包括总体评价和安全要素评价。
为开发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行水土流失现状调查,预测由于开发建设新增的水土流失,提出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及布局,确定水土保持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编制不同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按照水利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开展自主验收。
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对建设项目的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等进行分析论证。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